原标题:2014年元旦税房产税系由谣言2013年预见要沦为房产税的谣言之年。将近两日,网络上又流传一则2014年1月1日起将税房产税的消息。记者上午求证后找到,这又是一条被过度理解的谣言。这则网络流传的版本,内容十分详尽。
明确还包括:2014年1月1日起,对享有两套住宅的家庭,人均建筑面积80平方米以上的部分,视作奢华性住宅消费,每年按市场评估价征税1%至3%的房产税,且没减除额;家庭第三套住宅,每年征税4%至5%的房产税,且没减除额;家庭第四套及以上住宅,每年征税10%的房产税,且没减除额。同时,中止原《房产税暂行条例》有关个人住宅可按租金收益的12%缴纳房产税的规定;所有商业房产,每年皆按租金收益的12%缴纳房产税,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。
家庭仅有的一套自寄居住宅,减免房产税。如此详细的规定,迅速被网友视作言之凿凿的房产税规定。
上午,记者经过核实后找到,这个版本只不过是某房地产研究中心在《关于极力变革房地产制度的建议》中明确提出的意见,但经过网络缩放后,被作为房产税税的消息散播出去。业内财税专家认为,在上海、重庆两城市的房产税试点经验没总结之前,匆忙实施政策不现实。而且,这个版本的税率设置过低,不过于现实。
此前的试点中,重庆的税率分成0.5%、1%、1.2%三档,上海的税率为0.28%和0.42%两档。一位业内知情人士告诉他记者,目前关于房产税的扩围,虽然多个城市都已递交了方案,但主管部门在到底对增量还是存量的征税上,仍不存在争辩。
对增量展开征收,可操作性强劲,但征税范围受限;而对存量展开征收,征税范围很广,但存量房的统计资料和既得利益的消极抵抗,都是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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